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2日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 字体: 】? 【打印文章】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3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编辑时间:2026-03-02?? 责任编辑:张丽捷 版本号:1
版权所有:即时比分 主办单位:即时比分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yaoyejob.com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